律师您好! 我是黄陂的,我们村,现在在搞开发有些事情想向你咨询下。事情是真样的:我老家是四川的,搬到黄陂来已经有20多年了,刚开始搬来的时候中了别人家的土地,已经种了24年了,前10年交税是别人家交得,我们家交了后14年,而且在2005年的时候,土地的所有权也过度到我家的户头上了。现在国家要在这搞开发,每亩地补贴14000,但是原来的哪壶人家以他也交了10的税为由要我分30%的钱给他。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他的要求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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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土地既然已经过户到你们户口,则对方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方支付的税款是因其前期使用土地发生的费用,跟征收补偿没有关系,你们现在是该土地的权利人,征收利益一并由你们享有,与原承包户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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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分配方案有全体村民一致通过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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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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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介绍的情况,土地既然已经过户到你们户口,则对方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方支付的税款是因其前期使用土地发生的费用,跟征收补偿没有关系,你们现在是该土地的权利人,征收利益一并由你们享有,与原承包户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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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