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方,购买交强险。如果伤者只伤未残,伤者出院后的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器具费等保险公司会赔付吗?伤者未构成伤残,其所花费的鉴定费需要我方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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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诉讼保险公司会赔偿交强险保额内的所有费用,不诉讼只能依据保险公司内部的规定赔偿,可能有些费用就赔偿不了需要看哪个保险公司,以及你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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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协商不好,可以让伤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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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的是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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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构成伤残,鉴定费你方可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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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伤者直接起诉
追问:赵律师,谢谢您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保险公司说伤者未构成伤残等级,所以11万的伤残等级赔偿不会启动,只赔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我为肇事者,只购买了交强险,现在想把损失减到最少,有办法吗?伤者住院期间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营养都是我支付的,现在只牵扯后续修养问题,伤者需卧床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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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