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跟别人借钱做生意失败后现在只剩下4万本金和1万5的利息的借条无法偿还,利息原先是4分,给了很多了,请问还有必要偿还么?而且借款的那个人来骚扰我的父母,不去找他父母,请问我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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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现在最高年利率是24%。超过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借钱做生意,应该是用于共同生活,你也有偿还的义务。不过债务只是你们2个承担,他们向其他任何人追讨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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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高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父母无责任还款,如受到骚扰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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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如果你对借款知情,并且同意的,且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经营的,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与你父母无关。骚扰你父母的,你父母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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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可不理睬,而不是维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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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