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您看下我的这个同学有没有法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请您分析一下,他现在很纠结。希望您能帮助到我们!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下课之后,班主任出去跟其他老师开会,我们班其他同学在闹着玩。
我们的上课地点是机房,同学A与同学B闹着玩,结果同学A往后拽同学B,然后同学B为了不摔倒又拽同学C,结果同学C也倒了,正好压在同学B的腿上,把他的腿给压断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我的同学C纠结的是:
本来是同学A与同学B家长商量赔钱的问题,由于同学A家庭条件不乐观所以该同学家长不愿意赔偿!导致学校领导要求同学C赔偿,并且需要赔偿三分之一(除去报销的总共赔偿需要3000左右),还扬言如果不赔偿就要上法庭(这句话不知道是学校说的还是同学B家长)。
请您分析下,这里面谁承担责任最大,校方有没有责任,这个赔款到底需要哪个同学来支付!
在此感谢!!希望您尽快回复,因为我同学因为这事都不想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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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本人认为A和学校有责任,同学C不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你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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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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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C无赔偿义务,应当由同学A赔偿。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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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同学C不应当承担责任,应有A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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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