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5日,本人和A、B一起合租了一套房(两室零厅),我们的分配方式是:本人和A共付1100(一人550/两人一间),B一人支付900(一个单间)。付款方式是付三押一,所以我们呢一共压了2000块押金,本人和A是一人550,B是900。房东说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的,就当是违约金了。~但是在2013年1月3日,A由于男朋友过来不方便为由提出2013年2月15号住满不住了。但是她不住了,我们两个人也不可能花2000块住在这个房子(靠北的房子),于是导致她不住,我们也住不了。合住关系破裂(另找人合租不可能,因为本人与A是同住一间房的,不是独立的房间,是那种一室一厅的那种厅,只有一张大床的,本人与B也不可能同住一间房,因为生活习惯不同。然后,厅那间房也不可能单独租出去的,因为没有私人空间的,是个过厅~)~本人与B觉得我们好冤枉,为什么A不住了A违约,我们也要搭上我们的押金?请问这个违约金应该谁承担?或者具体怎样承担?(我们有想过跟房东说,但是想想房东肯定不愿掺和我们内部的事情,若是房东不肯退押金,这个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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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与房东签的租期是多长的,如果租期未到期而A需要解除合同的,A存在违约,至于违约金,看看能不能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确因A的违约导致整个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A承担全部的违约金.
追问:我们签的合同是1年的,截止到2月15号是半年,8月15到期的;A提出2月15号搬走~我们表示,你走了,我们的押金不是也没了么?A说:这个我也没办法,我要走了~你们自己想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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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你们内部之间的事情,你们与房东之间约定的是外部的法律关系,而你们内部之间的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并没有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以协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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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