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8月15日,本人和A、B一起合租了一套房(两室零厅),我们的分配方式是:本人和A共付1100(一人550/两人一间),B一人支付900(一个单间)。付款方式是付三押一,所以我们呢一共压了2000块押金,本人和A是一人550,B是900。房东说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的,就当是违约金了。~但是在2013年1月3日,A由于男朋友过来不方便为由提出2013年2月15号住满不住了。但是她不住了,我们两个人也不可能花2000块住在这个房子(靠北的房子),于是导致她不住,我们也住不了。合住关系破裂(另找人合租不可能,因为本人与A是同住一间房的,不是独立的房间,是那种一室一厅的那种厅,只有一张大床的,本人与B也不可能同住一间房,因为生活习惯不同。然后,厅那间房也不可能单独租出去的,因为没有私人空间的,是个过厅~)~本人与B觉得我们好冤枉,为什么A不住了A违约,我们也要搭上我们的押金?请问这个违约金应该谁承担?或者具体怎样承担?(我们有想过跟房东说,但是想想房东肯定不愿掺和我们内部的事情,若是房东不肯退押金,这个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13-01-07 10:11: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