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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租住在顺义区的一个独门小院里,当时签的合同是5年到2012年到期,合同上约定了租住的范围是这个小院,去年我在小院里花了三万多盖了一间房子;目前房东要我搬走;租房合同上写明了:租房有效期内,一方违约要赔偿违约金5000元,并退还租金;租房者在租住地方搭建房屋设施,因为政府拆迁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拆除,房东应给与一定的补偿;而且我在租房期间还进行了一定的其他设施的投资改造;目前房东违约,我想要我建房子的钱、租金及违约金,房东却不肯给,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必要跟他打官司;

其它综合
2011-05-11 20: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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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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