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房产发生了分歧。房子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的,但他家出了30万我家出了10万。他家因为买房时向人借过10万元钱,现已还完。我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一人一半,但他打来了当时他父母向银行卡打钱买房的单子,让我还这笔钱的一半。请问这钱该我们还吗?如果按法律这房子会怎么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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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们的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出资比例为3:1,离婚的话,你们按照这个比例对房子进行分割,你可以分得房子的1/4。(2)如果他主张那10万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男方的出资视为20万,你们的出资比例变为2:1,你可以偿还10万元的一半(5万元),并要求分割房子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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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款买房,那么此房是夫妻的共同房产,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婚后家人为自己的子女出资买房,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房产的份额。
追问:请问什么可以证明父母出了多少钱呢?当时他父母向他的卡里打了钱用于买房和办婚礼,无法区分说明啊,他现在说都是用来买房子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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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房款是向父母借贷的,这样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借款双方共同承担即可,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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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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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们的婚后共有财产。父母对子女的出资属于对子女的赠与,所以房产应根据各自的出资按份分割。
对方主张还款的,应该是父母借给你们的钱款,这样房产就是共同共有应该等分,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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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主张房子的房款是父母借贷的 这就可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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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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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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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你要是给还了一半,这房子你真有一半的产权了。要是你没还,这房子你只能按照出资份额来获得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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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共同财产,债务当然是共同承担。不能只享有产权而不承担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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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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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