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姨妈曾口头达成协议,只是我俩私下达成的,没有证据证人,她给我一笔钱,等她有事情需要我帮忙时,我帮助她,之后她就给了我一笔钱,我当时给她写了收条。两年后,她得病了,是癌症,在她看病期间,我全力以赴帮助她,她儿子一次都没管过他,并且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出的,当然小于她给我的钱。一年多以前她去世了,现在她儿子拿着收条来跟我要钱,请问我这个口头赠与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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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不等于是借条,如果你有事实理由取得这笔钱的,那么是收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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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但是很难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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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不等于是借条,如果你有事实理由取得这笔钱的,那么是收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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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订立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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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有权利取得这笔钱;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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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的医疗费用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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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赠与,可以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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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说属实,受法律保护。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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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条不等于是借条,如果你有事实理由取得这笔钱的,那么你无需偿还。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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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赠与如能证明,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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