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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是一名医院大夫,2004年参加工作,2009到北京去进修,在进修期间经常怀疑同事坏他,在进修了半年后就独自回家了也没和单位请假,过了几天又上班了,被院长在公共场合训了一顿,过了大概两个月他爱人生小孩,生完后他就一直没上班而且也整天不出门,单位也老给他打电话让他上班,他也不去,而且还递交了辞职报告,后来他也不接单位电话,他爱人就去上医院给他请假,可是院方把他的辞职报告拿出来让他爱人签字,说他已经不是单位职工了要他爱人签字,因为当时态度都不是和号,太爱人一生气就签字了,这样就在他不上班大概半年后,我们感觉他说话有点不正常,就带他上医院检查,诊断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出院,又休养了两个月,因为他对原单位有抵触,在就是精神病人怕刺激,所以就给他找了别的医院上班,可是上了一个月后,他的原单位老让他上班,他就去了,并且报销了住院的医疗费,可是只上了四个多月就又无故不上了,不上班后大概两个月后又犯病,这下在精神病院住了半年,而且医生要求吃一年的药,由于他这一段一直没上班所以也没钱,就打电话给他原单位院长,院长分两次给汇来两万块钱,说是出于同情。他现在还是单位职工吗

劳动纠纷
2012-12-31 10:38: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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