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脚股骨颈、股骨干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四个脚趾骨折、右手挠骨骨折。受伤已8个月,未取内固定,扶拐行走,并且膝关节功能障碍,弯曲只有60度。现用人单位要求做劳动能力鉴定,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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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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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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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作没?要先认定再鉴定,可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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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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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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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作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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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