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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屋原系我父亲承租的公有居住房,1994年该房屋以父亲的工龄、职称由父亲出资购买为产权房,产权人是我哥哥,同住人为我父亲、哥哥、母亲、嫂嫂和侄女,现在我父亲和我哥哥相继去世,请问:我和妹妹两人有继承权吗?我母亲在这套房子里占多少份额?

民事相关
2012-12-29 18:00: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可以申请确权,她享有四分之一(侄女在购买产权时未成年的)或者五分之一(侄女在购买产权时已经成年的)。如果父亲在生前未主张房产权利,你与母亲不能要求继承父亲的部分。
  • 如果你说的是客观情况,关键是哥哥何时去世的呢?母亲母亲有三分之一的产权。我还是想看看资料再定夺。这种案件我们是常常接触的。
  • 既然产权人为你哥哥,如果你哥哥买房之后结婚,那么你哥哥的母亲、妻子、女儿有继承权,各得三分之一。
  • 你和妹妹两人有对你父亲产权部分的继承权。
    如果是父亲先于哥哥去世,现在母亲在这套房子里的份额为31/72
  • 你和你妹妹没有权利继承。如你哥哥去世不满二年,你母亲可以要求确认产权并享有继承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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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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