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由我出资用父亲的工龄购买了公房,产权登记人为我1人,我一家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2007年10月我又将住房售出重新购买了一间,父亲于2005年6月、母亲于2008年12月先后去世,现在早已出嫁的妹妹(1982年出嫁)要求继承房产,我该如何应对?她有权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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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房屋的处分是在你父母生前,产权是你的。不是你父母的遗产。因此,你妹妹无权要求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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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你名下,应为你的财产,你妹妹只能依法继承你父母的财产,无权对你的财产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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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你的财产,你妹妹无权要求继承,你不用理睬就是,如果她向法院起诉,那你就积极应诉,不会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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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卖的房子如果是你的名字的话,你妹妹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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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你所有,你妹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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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没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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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两套房子的产权登记为你一人,所以你妹妹没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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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是你的,你妹妹无权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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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