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妈是独身,在2010年7月去世,生前有一栋售后公房,在07年时只购买了使用权,现去世后,因房产证和户口簿上只有姨妈一个人名字,而注销户口时,派出所将户口本收掉,我姨妈上有82岁的父母,请问父母能够继承我姨妈的房子吗?如可以因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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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租的公房不存在继承,但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变更承租人。具体可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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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建议委托律师帮你想办法!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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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可以向房屋所有权人要求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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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确认您所说的房屋到底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倘若是产权房,您姨妈的父母与小孩都能合法继承该房屋;倘若是使用权房,是无法继承的,但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及户主。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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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不存在继承问题,但是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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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