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水表放假期间坏啦,水表没坏前,卫生间每两个月收一次水费,都是三方水。第一个收费员来收水费的时候是9月1号。水表没走,我跟她说我们放假有一个多月没在这个家住,她说先不收屋里的水费。我们厨房在院里,我家是一楼院子里水费是每个月5方水固定的每两个月收一次。她也没说水表坏了要加倍的,收水费。她只说先看看是不是水表坏啦。但是这中间没人来看水表。11月份又换了一个收费人,看了水表后说不走,当时我在外边做饭没在意,把钱也交了。她就走啦,我再收费单的时候不明白啦。竟然是每个月7方水。问她为啥,她说领导定的,还说我这样的人,你说她是不是侮辱人?这中间还是这个人来收费我没交,暖气费也没交类。对啦她收完水费第二天我去找她说的领导啦,办公室的人把以前的单据也让我看啦。那上边竟然还从工资里扣了两个月的水费。以前的收费单据我都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