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该厂工作一年,年底想辞职回家,工厂借口诸多理由或者直接拒绝员工辞职要求,对于这一无赖行径毫无办法,龙岗区坪地镇劳动管理站玩忽职守,不理世事。对此本人十分遗憾,内心深受打击、极度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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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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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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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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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履行了提前通知手续,可离职责任,如工厂扣押工资,可申诉,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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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依法辞职是不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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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