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校和另外一小女孩玩闹期间《学校运动会时间》,造成对方门牙磕掉一个,对方要求赔偿一万多元,学校推卸说校方无责,我方付全责。而且事发第三天校方才通知双方家长,还说不在上课期间。事发当时有别的小同学告诉体育老师,有两个老师正在在说话没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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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学校教师有过错,应属校园侵权,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学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再说对方主张的一万元是否合理,还要看对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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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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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学校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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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应属校园侵权,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学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你作为孩子的家长是无需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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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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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