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企业,只交纳养老跟工伤,合法么?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006年
在该公司工作,公司至今只交纳了养老跟工伤保险,现在本人非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有产
生的医疗费用,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负责?能否要求公司把2006年至2012年期间的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补交齐全?本人已进去跟公司协商,要求补交这6年的医疗保险,跟部分医疗费
用,但是被拒绝,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经济赔偿金6个月,跟
补交6年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还有部分医疗费用,再加上住院修养2个月的工资?希望能
得到尽快答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