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9月22日到**婚纱摄影店付全款拍个人艺术写真,业务员推销说:三年有效,随时可以拍照。当时也表明国庆期间会来拍照 因为国庆有假期 当时交款的时候业务员并没有跟进 也没有和我预约拍照时间 拍照时长 没有解释整个消费过程 国庆去了该店表明要去拍照 告知店内近期有走秀活动 没时间 期间有打过四五个电话 都被告知排期已满 后推迟到11月6号才拍照 当时说一个星期可以过来选照片 后来还是自己打电话过去问可否过去选照片 才预约到选照片的日子 整个过程都是很被动 需要我们消费者自己去跟踪 去追问 维多利亚婚纱店 才给予答复 有时候给我们消费者的答案就是个未知数 也没有说歉意的词 让消费者很不满 感觉有欺骗消费者 当时以活动为名欺骗顾客消费 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消费者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