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于2012年12月19日与别人签的合同,家人都不在身边,但是2012年12月23日晚突然自己回家,家人发现她精神不大正常,请问她签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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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她是精神病人的话,法律上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经法定监护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否则,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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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情况的:1、若是完全精神病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2、若是间接性精神病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签订的较重要合同(涉及到较大的财产或人身利益),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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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精神完全不正常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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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签定合同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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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证明签订合同时,您妹妹精神不正常,方可认定合同无效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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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