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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配货站上班.别人从后面打他.打至门牙掉落.及头部受伤.我朋友到房间拿到戳死对方.请问是误杀.还是故意杀人.

刑事案件
2012-12-23 16:12: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刑法没有误杀这一说,即使杀错人,也是属于杀人只是犯罪对象错误。在本案中你朋友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死应当对你朋友轻一些,当然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还需结合案情仔细分辨比如犯罪故意、实施的客观行为比如捅刺部位、力度、捅刺后的表现是积极救人还是弃之不理等等综合认定。
  • 那得看具体的情节和主观心态。请面谈提供法律帮助。
  • 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面谈。
  • 根据你的表述应属于防卫过当,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是故意伤害罪。你朋友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杀人,也不属于误杀问题,应当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构成要件
  • 故意杀人。
  • 按你所述属于故意。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处罚
  • 你好,这需要看侦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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