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有几家连锁美容院,以各种美容项目办卡为由,以给顾客做护理的形式由美容师、店长、助理等几人对顾客甜言蜜语,进行推销和强行让顾客先付订金,之后再软磨硬泡、花言巧语的方式对顾客进行促销,由于顾客大多为上年纪的妇女,抵抗能力也较差,手头也有些资金,大多都被其这种手段办卡或办理了美容院的各种项目,有的如:终身卡,有的为三年卡,有的为返现金等等各种名目。但在本市经营有一家三年左右的店面,和一家经营一年的分店,还有两家新开的店,在8月的一天突然全部闭店,之前给顾客的留言是上总部进行培训半个月。但过去几个月之久,也不见开门,所有店员也不见踪影,人去楼空。本市顾客已达百人之多,损失约几百万之多。所有顾客基本已经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也不清楚是否立案,久久没有信息。请问,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算为强买强卖罪?这些顾客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追回受到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