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重庆农村户口,我是城市户口。现在我父母出资,在湖北农村购置十亩土地和地基,准备建房。父母想把农村土地和建成的新房赠给我,作为我的婚后个人财产。但是,由于我是城市户口,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必须办我丈夫的名字,请问,可以通过公证,让我成为土地和新房的拥有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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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可以房子上写你父亲的名字,然后由律师起草一个协议书,把房子赠与于你,这样就可保证房子归你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起草协议,可以把协议写的很好,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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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不会这样公正的,但是可以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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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写份书面约定,约定房产归一方还是双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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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写成你父母的名字,然后让你父母赠与给你。
追问:我父母不是农村户口,农村土地只能写我丈夫的名字,只有他是农村户口
追问:我父母是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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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做法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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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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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