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老家一块地,村里面有大概20个小组,部分小组拥有土地证,即为公用地,之前主要用于建墓地,部分空地用于建瓦棚及菜园、鱼塘。我属于一小组村民,那块地上大部分菜园、鱼塘属于一小组,之前村里一、二、三小组共办了个土地证,其他小组有土地证。5年之前村里修桥,这块地里面的瓦棚及部分菜园、鱼塘被填平,因建了大桥,部分地方就很适合建房子,这时候就三组的一个之前的村干部说这块地属于三组的,一组,二组没有份,他说他造到了土地证,而我们没有土地证,所以没有使用权,但是那块地原本大部分是一组的菜园、鱼塘怎么说没份就没份呢。一组、二组的人想在那建房子还要交钱给三组的人(其实就交个三组之前的老村干部),埋跟水管要打架还要公安局的人守在那才埋下去,我老妈在原来我家鱼塘上种橙子,那老村干部既然扬言要打老人家。气愤啊!简直是村霸。
这块地已经闹了很多纠纷出来了,现村干部也不管,派出所的人也因纠纷来了几次了。希望律师告诉我怎么处理比较好,先反映,还是直接上法院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