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过了3个月试用期,上月签了2年的劳务合同.上周五公司贴出公告,说我们部分员工绩效不合格要辞退我们.如何索取赔偿.
1.公告上说与经理进行交接就可以确定离职时间,经理表明周一可以不用上班了.但现在与公司财务结算时财务说经理说的不算,并说我们自己不去上班的.公告是在下午贴出的离下班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都没有人来和我们说明事情,因为行政也在裁员名单内。周一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催上班的通知和警告.公司也擅自把我们踢出公司内部员工群和把我们的位置给占用了.
2.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们可以在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向公司追讨30天的代通知金吗
3.公司因为财政问题辞退,缺用绩效考核为由并且没有向我们公告考核的标准和考核结果,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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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公司的决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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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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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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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