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做工长,我的工程已交工,但是公司一直以公司没钱拖欠工程款,在来公司上班的时候,我已和公司签过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工程交工无质量问题则15天之内公司将结清剩余工程款,但是工程已交工公司总以公司没钱拖欠着工程款不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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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的规定。用人单位长达六个月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及时足额支付所拖欠你的工资。你也可以直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给付所拖欠你的工资。如未果,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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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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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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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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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关键是要有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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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