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我公司先后由总部接管,并和杭州公司合并,公司未出书面通知,当时是总部人力跟我们面谈,公司不需要的人遣散,给予补偿金,有一部分人公司需要,要求我们到杭州工作,口头说给我们提供食宿,不加薪,当时我们想先去杭州看下工作环境,结果到了之后发现环境太差,住宿条件也不好,我就不想留下来,总经理说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辞职后,总部人力说已经提供给我们岗位,是我们辞职的,没有补偿金,说总经理说的也不算,我想问这种情况有补偿金的吗?我该怎么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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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仲裁索要
追问:申请的劳动仲裁已受理,领到了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我就是想我还能准备些什么证据,接下来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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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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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