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购有一套价值人民币30万元的房屋,购房时以借男方为主贷款人贷款人民币20万元,购买时首付10万元首付款由女方出资,现还款2年,由女方支付,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经协商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且女方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男方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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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约定,之后的贷款由女方个人承担。还贷部份,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男方可以主张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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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继续以男方名义还贷即可,清贷后可要求男方办理过户手续,不办理可凭离婚协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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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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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双方协商,按协商处理。双方确认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还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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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这种情况是无法过户。所以只好双方协议约定,但是这对女方是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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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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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