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学校图书管有一片区域是对外出租的,付钱后就是你的私人学习区域。前几日我晚上放学时把手机遗忘在座位上,发现后立即回来取,门卫不给开门,称其没有钥匙,第二天早上我第一个进教室发现手机不在了。询问其他门卫,说他们那有钥匙。我可以99%得肯定手机是被昨晚的门卫偷的,但我们教室没有监控,所以没有证据。报警后警察说属于遗失不给立案。而在比我早两天也是同一个门卫值夜班时有一女生的电脑放在柜子里,没上锁,被偷。请问:我们有重大嫌疑人,派出所不给立案正确吗?学校物业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呢?我们的座位是收费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