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彭小姐在一家港资企业工作,2012年9月份申请辞职,10月份离职,但离职后不知道是因为老板怀恨在心,还是什么原因!把我的名字和进行一些人身攻击的语句以发邮件(本人是她前僱主.得知贵司在网上招聘调度和相关職位. 如此人向贵司求职. 本人愿提供她在職時的有用评价和相关证据. 本人发此邮件是以同行相助为出发点。只想同行不会招错人受苦。此邮件请百份百保密!)的方式发给我的行业人士,请问我怎么样才能维权呢?希望有个律师能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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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否则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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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对方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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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侵犯你的名誉权,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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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找个律师发份律师信给她,责令其停止此类侵权行为。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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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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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邮件内容有侵犯你名誉权的内容,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该企业或者发邮件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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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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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已经侵犯您的权益,您可以书面或口头要求公司停止侵犯您名誉权的行为,必要时可考虑诉讼手段。情况严重,涉及犯罪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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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他发邮件的相关证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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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