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广东人,先生是香港人,已退休的。我们结婚已一年多,现在因为我先生的性格太过于偏激和执着,经常发脾气,还动手打我 因此我也曾报过警,我现在跟他过得很不开心,很担忧他的暴躁脾气再次对我的伤害,所以我想提出离婚。之前我们婚后在香港买了套房子,是联名生死契,但这套房子的首付是以先生个人在香港银行开的户口付了六成款的,剩下的四成就向银行贷款,每月的供楼款也是他个人户口 他一开始就反对联名户口还贷。现在我想咨询就是,我们真的离婚,这套物业我能有多少份额?是不是对我不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