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从结婚登记后一直分居两地,期间经历了6年。后来一起生活后才半年,发现彼此生活习惯,性格不合,想离婚。共同生活的这1年中,买了房子,房款是我辛辛苦苦自己攒来的血汗钱,也包括我的公积金,其中一部分娘家人给我的,他只出了8000元。孩子才1个月大,他就不管我们了。分居两地的这6年,我们的收入都是自己掌管的。老公是个混蛋,离婚时我一分钱都不想给他,我想要房子和孩子,请问到时候怎么分割,该怎么争取自己和孩子的权益?登记后到共同生活这段时间的收入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08-04-03 10:20: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是别人代办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分居两地的时候,各自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使用的。买房子花的大部分是我的钱,他只出几千元,到时候他也要分一半,那我不是明摆着吃亏?况且他对我和孩子漠不关心,简直到了冷漠的地步,我更不想把房子和孩子给他,可是他说让我自己走,把孩子留下,孩子才1个月大呀,我担心他这样的人将来也会把孩子带坏的,所以我绝不会把孩子给他,房子我也不想给他。我该怎么办呀?
    请律师给我一点具体的办法吧。谢谢
  • 婚姻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建议聘请律师处理,便于维护你的权益。
  • 婚姻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建议聘请律师处理,便于维护你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