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人2011年7月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合同期11月21日到期。已经超过第三次合同一直没通知我签订。12月4日我提出不再签订合同,工作到今天,通知我明天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做?应该提出哪些要求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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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2、工伤十级,离职后单位还应当支付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配合你向工伤基金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市平工资×3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市平工资×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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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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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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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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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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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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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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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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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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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一次性的工伤补偿和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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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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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至于工伤十级赔偿,若以前是综合保险的话,赔偿是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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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至于工伤十级赔偿,若以前是综合保险的话,赔偿是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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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