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年4月进入这间公司的,8个月后的年底,公司要大裁员,我是其中之一,他们说补偿金是给一个月的工资(不含交通、通讯、伙食补助)。另外,他们要求我在12月7日收到裁员通知之后当天就交接清楚,不必来上班了。
据我所知道的法律知识,公司应给我:
1、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含交通、通讯、伙食补助金)
2、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多补偿一个月的赔偿金
3、我是听说的:合同没到期就裁员(我4月份入职的时候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还要多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一条对吗?
4、我的加班时间呢?怎么补偿?
--------------------------
另外我有一个同事跟我同时进入公司的,公司一直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也在裁员的范围之内,她的补偿怎么争取到呢?(她比较胆小怕事,都不敢提要求)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