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安**
乙方肖**
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把老当铺屯南去去往大梁家的水泥路东的土地0.535公顷承包给肖辉
二承包费为每公顷每年陆仟元整承包期限为2009年至2027年共计为十九年
三承包费用一次付清已签订日期为准共计60990.00元
四国家优惠政策和各项收费都归乙方所有
五一但国家占地,修路等权利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鉴定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如一方返回双倍赔偿
七如2027年后土地在分给甲方,乙方回复土地原样。
八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该土地具有自由支配权利,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涉。 我是甲方乙方现在已建酒厂正在施工。我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吗。去法院立案。法院理由是拆除非法建筑物在立案。是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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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改变土地的现状,否则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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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投诉申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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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回土地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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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