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腰椎骨折,现在已取出钢板一年半,听说做伤残鉴定要在取出钢板一年内,请问我现在超出时限了么?以前问题不大,一直没要求什么鉴定赔偿,现在越来越严重了,想做伤残鉴定和要求赔偿,请问有什么要准备的?还有伤残鉴定是不是要到公司所在地劳动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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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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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待遇的标准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相关。你说的情况不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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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或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被认定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3、工伤,赔偿项目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外,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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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