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月购买了某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期房,购房合同约定除首付购房款,其余部分是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去年10月份我提供了所有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但开发商又突然通知不能办理了,直到今年12月份开发商才通知我可以办理,听说开发商将已经卖给我们的房子做为在建工程抵押给了某银行,请问开发商可以这样做吗,某银行可以受理这样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吗?如果开发商.银行是违规的,我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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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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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交纳全款,应该你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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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交纳全款,应该你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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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交纳了全款,应该你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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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交纳了全款,应该你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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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