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这的幸福广场租了个门面,交了一年的租金,当时签合同上面说是暂定为2012年12月28日,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到11月底的时候有人就说要到明年5月份开业,我们还不相信,因为根本连个电话都没有接到,现在我们觉得开发商存在欺骗,我想退款他们还不给,合同上面说自确定正式开业前3个月交首年租金(具体的开业时间以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但是我在今年8月份就把一年的房租都交了,现在不能按时开业,要到明年5月份才开,这几个月的损失对方提都没有提出过,太过分了,现在想退租金的不止我一个人,但是开发商不给退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