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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男朋友因下岗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本来已经很不幸。可是最近他的妻子又提出和他离婚。本来我男朋友结婚后和父母一起生活,后来把一起生活的房子卖了又贷款给他们又买了一处,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可是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是不是就要把房子分给女方一半?可否有什么方法能帮助男方保住唯一的财产!恳求哪位高人能帮帮他!!!十二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08-04-01 22:11:3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这处房产是在他们结婚之后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他父母一直与他们共同生活且也投了资,那么将来要首先分家析产,然后确定他们夫妻所占份额,从而确定女方应得份额,如果房子判给男方,则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反之亦反。
  • 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但是结婚一年后离婚了,房子是否有女方的一部分呢?(不是我虚构的情况,因为我姐姐现在就是这情况)
  • 觉得应该有婚前公证
  • 婚前属于个人财产
  • 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一半。
  • 若购房后二老与他们同住,则可看做是家庭共同财产,有他们的份额。
  • 同意以上律师意见。
  • 新购房的价款有二部分组成:老房子变卖款+贷款
    老房子变卖款是婚前财产
  • 婚前属个人财产。
  • 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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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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