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审判决甲方胜诉,然后甲方拍卖地皮给第三方,第三方已经用地皮来经营做生意并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土地证书等,但现在乙方收到两份裁定书:中止执行和发回重审,那么第三方还在经营的话算不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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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方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合法依据,依法经营不违法。
2、应当不是重审,应是再审。如再审改判,未执行的不再执行,第三方依法取得的权益应受保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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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在经营是合法的,现在进入重审阶段,建议以第三人身份进入他们的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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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直接影响第三方的利益,如果有损失可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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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的,属于善意取得。如有不明可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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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依据胜诉并且已经生效的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乙方的地皮,如果该执行程序特别是评估、拍卖程序合法的话,第三方合法受让该地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第三方继续用受让的地皮经营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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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