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的!我在恩平与一酒吧于半年前签订左一份合作经营合同。我负责经营上的大小事务,对方负责出资。原来酒吧已经开业有几年,只是业绩一直不好,经常亏损,后来于今年四月三十号同我签订左一份合作经营的合同,我负责把酒吧的业绩做起,每月可分得酒吧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亏损不用我负责。自我入场至今酒吧每月都有盈利,生意慢慢好起来,但昨天老板突然说与我解约,我想了解一下,我们的合同期是一年,但合同上无注明如果一方解约怎么赔偿。我可以向酒吧索赔吗?《酒吧的业绩确实是我的努力的成果,这半年期间老板从不干涉酒吧的事务》麻烦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