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我们近期向投资合资所经营一个产品,对方(个人)拥有产品及专利(不是发明专利),我们拥有市场营销渠道及管理团队,现在想合作,想请教个问题:1.投资资金的设定是否按资产总值,对于资产总值该怎么评估?2.对方之前有几个小股东,出资与股份全部不统一,就是说,有出资10万占4%,有出资120万占15%,有私下分配给内部员工1%,还有借债,这些该怎么解决?3.股权明确后,双方出资额是否按股份比例按资金总额各自投入资金,或补充资金(对方)?4.资金的投入是一次性到位还是分步骤投放?
请不吝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