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法定节日是8天, 公司只放了4天 9月30号到10月3号。 我们公司在上次工资改制时说是周六周日是特勤(算加班2倍算), 其余是平常上班。 平常一月是有4个周末 10月份也是, 而10月工资结算时却说6. 7号周末不算特勤,4.5.6.7号都是平常上班,那4天假期等过年时再补上 按这样算我们一人就少发2-3百元。 我想问问公司这样触犯法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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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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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拉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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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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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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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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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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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