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村户口,在本村无房,长期在外做生意;在2008年村里通知我,写申请无房户可以购买本村盖的高层(说是本村民集资房,后改为旧村改造房)本村民3000元一平米并要求在第一期要交18万,口头承诺2-3年完工,我交完款后就一张村里开的财务单据,无协议和合同。至今已4年了,村里的班子也换届了,前段时间通知交二期,三期钱,并只字不提房价和分层,问了他们也说无可奉告,让我只管交钱,房子完工后再说。村里说这房价很可能要高于原来4年前的价格,变数还很多。因此,我跟家里人商量过了,想把钱退回来不买了,所以我想问问律师,这事合理吗?要是村里不给退,我又该怎么办?有劳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