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12年1月6号在一家公司工作(或者实习),上班之前在5号与这家公司签了协议(公司自己的,上面说是6个月后转正,1年之后交5险1金),上班之后才知道专科生转正只要3个月,我于4月末申请转正未果,因为当时学校需要3方协议,所以盖的是这家公司的章,在人事局做的人事代理(派遣证是这家公司),我又分别在7月,9月申请转正都没有消息,我在11月17号自动离职,在当天通知了部门负责人(公司是通讯施工的,我是普通工人,施工通讯基站建设),11月19号去新公司上班(网上找的),并在11月24号去公司办——离职证明,公司以因为当时签了3方协议,必须干满一年为由,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开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