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佛山一农村,姑婆留下一房屋,我家大约已经住了5年了,房产证都在我们家,一直没有过户。但是,今天我伯母突然说,姑婆生产立了公证的房屋遗产给她过了世的老公(也就是我伯父,伯父过世快6年了),要求我家将房屋归还。(我姑婆生前身体好的时候,和伯母关系比较好,但是后来生病后我伯母不愿意去照顾她,是我家照顾姑婆,后来去世后,由于某些原因我家就搬到姑婆的房子住了下来,现在5年多了。)
请问,我们应该将房子归给伯母吗?
另外,我家有这房子的房产证和宅基使用书,请问是否可以转到我家名下?应该怎么办理这个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