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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月的二十六号早晨两多点左右我老婆要生孩子,我就开上车送到了**医院到达是在三点半左右,见到医生就明且的告诉医生一切关于我爱人的身体情况和平时在**医院产检一切情况也明且的告诉医生我爱人需要破复产手术希望能马上手术,可是医生且这样回答我,我们现在人手不够在说了你又不是在紧急情况非要马上手术,在说了你的胎儿有不是很大可以顺产并且给我爱人打了一针催产针,我们就在病房里等直到六点四十分才进手术室,孩子出生后就发现孩子严重切氧和窒息需要立即马上急救,抢救后有些好转,医生建议马上专院,可是在往**民医院的路上孩子就停止心跳,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死亡。请问我这样可以去告**医院吗?我的疑问是医生的延误手术推辞导致我的孩子严重切氧导致窒息直至死亡,这样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希望马上帮助我回答我,谢谢,我只想给我的孩子讨个公道,

医疗纠纷
2012-11-28 2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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