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是03年六月出生在泰州X医院,出生前四天左右在泰州人民医院做过产前检查做了彩超证明一切正常,产前几天有在X医院做过产前检查也是正常但没有手续,后来一天晚上九、十点钟有点反应就住进了X医院,直到第二天晚上九点左右肚子疼得厉害,开始有医生来做检查,后来半夜医生睡觉不太管事把我扔在产房,去叫她也不起床直到凌晨要天亮来检查时胎音不对小孩在宫内窒息缺氧,然后打电话叫了医院其他医生一起抢救夹钳产,当时小孩已经退缩子宫经挤压大人肚子再要大人用力等方法才只看见小孩一点头发,只听当时医生想剖宫产来不及先救大人。小孩出世就在他医院医生陪同打的送扬州妇幼保健医院抢救的,小孩脑缺氧有积水。当时与医院协调只承认赔了八千多吧,再加扬州为小孩花的六千多费用一起一万五。现在小孩四岁多了各方发育均晚智力较正常儿也低,还不能正常说话,我已经花去大笔钱为她做治疗。现在想与医院打官司能行吗?生产纪录已被修改(当时出事后我们就知道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