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我父亲单位给付我父在世时期企业拖欠的采暖费一案,现在二审我败诉了。案子败诉的缘由是法院以这起案子超过了诉讼时效为由判的,我对此不服,不服的理由是:劳动仲裁已经出具不予劳动仲裁的通知书,理由是采暖费拖欠不在其仲裁受理范围,既然劳动仲裁已经明确提出此案不属其仲裁范围,法院为和俩次均已劳动仲裁的法律时效确认我超出诉讼时效,对我的诉求不予支持。这是我不理解的地方,希望您能帮助我解答。并告知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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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证据证明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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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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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