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突然接到公司领导电话通知我被公司开除了,只说是公司调整,说给N 1的补偿,也没提前一个月通知。
收到公司的文件离职协议,上面写的还是我自愿离职的,自愿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因为我本身不想离职的,但是现在没办法,公司逼着离职。
失业保险,是不是公司的给我出具失业或离职证明那?
公积金,如何提取
补偿,怎么算?
年终奖等是否可以争取?
这些怎么算,我在这公司快7年了,现在离年底也很近了,是不是可以要求补偿年终奖等那?
还有就是周六周日都在上班是不是能争取补偿
在该公司的第一份合同是08年签的,之后09年换了一份合同,11年到期,之后续签到14年9月的合同。因对法律不太了解,我想知道怎么补偿合理,还有就是我都有那些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