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2012,8月初 我在吴中阳光水榭租了间房子。
房子是套房,我租的其中一间。月租500
当时是跟二房东租的,(他有事,不在这边租了,他跟原房东有合同,合同1年,到2012年11月2号到期。)
正好剩下3个月到期。
我就租了下来,押一付三,一共2000元。给了原房东。
因为这边合同还有3个月到期,我就没跟房东签合同。想到了11月份续租的时候再签。
然后到了10月底,我因工作调动,想退房了。
时间上算起来 正好租了3个月,我跟房东说退房,房东当时不太高兴,
但想到合同是11月2号到期,他也就无话可说。怪我只提前2天告诉他。
最后我2号白天 把东西都搬走了,房东没来,让我把钥匙交给对门的人。他过两天来给我结账(结算水电费,退押金)
我照做了。
可是现在已经18号了,房东一直没来给我结账,其中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他总是说这两天有时间就来和我结账。
刚才打电话他不接,短信也不回。
我现在该怎么办?求助
因为过两天我工作就要调走,想这两天把这事解决了。
-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
可以继续催问他。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